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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防范大雾天气确保船舶引航安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-02-18
    交通部近期要求以五项措施做好防范大雾天气中的船舶引航安全:一是完善应急预案,提高各类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反应能力;二是建立协调机制,做好大雾等极端天气下的预警预防工作;三是完善检查机制,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止船舶冒险航行;四是加强重点水域、重点航段的现场监管,确保辖区船舶安全航行;五是加强值班值守,建立领导带班制度,发现险情迅速处置、救助。 (进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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